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16年度本局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陽春市政府網(http://www.rklyrics.com)查閱。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陽春市府前路120號;電話:0662-6169586)。
一、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民宗委和陽江民宗局的指導和關心支持下,我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宗教方針政策,切實履行部門職能,較好完成民族宗教各項工作任務。全年向上級民宗部門和相關媒體、網絡報送(發(fā)布)信息26條,及時準確全面反映陽春市的民族宗教工作情況及動態(tài)?,F(xiàn)將年度部門相關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是抓好宗教政策法規(guī)宣傳月和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活動。編印宗教宣傳單、小冊子派發(fā)到春城基督教堂和佛教信眾手中。采取戶外宣傳、媒體宣傳、開展走訪慰問、發(fā)放300多份少數(shù)民族資料等形式宣傳少數(shù)民族政策。二是積極推動河朗鎮(zhèn)云簾瑤坑村開展創(chuàng)少數(shù)民族特色村,在春城街道城北村創(chuàng)建省級民族團結進步模范社區(qū),在永寧鎮(zhèn)開展民族團結進步示范鎮(zhèn)創(chuàng)建活動。三是做好少數(shù)民族群眾服務工作。做好符合條件的少數(shù)民族高考生加分審核和上報工作、辦理民族成份變更手續(xù)15份,發(fā)放少數(shù)民族大學生資助金83萬元。四是加強對宗教活動場所管理,協(xié)助春城禮拜堂規(guī)范管理。五是開展民間信仰場所調研工作,并指導各鎮(zhèn)(街道)加強對民間信仰場所的管理。六是加強與少數(shù)民族群眾和代表及宗教界人士的溝通聯(lián)系,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確保了全市民族宗教領域平安穩(wěn)定。
截至2016年底,本局信息公開工作正常,具體情況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局領導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局的重要工作,并指定一名副局長分管信息工作,由專人負責信息工作,且明確信息公開的內容、形式和具體措施,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
(二)加大公開和宣傳力度,擴大政府信息公開知曉面。結合本局工作實際,通過統(tǒng)一制作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將各項行政辦理事項向社會公開,不斷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宣傳力度,在方便服務對象的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三)落實首問責任制和限時辦結制等監(jiān)督制約機制,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本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本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局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關于民族宗教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沒有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費用情況
沒有收到群眾申請,沒有收取任何費用。
五、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沒有與本局有關的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一是學習培訓不夠,對信息公開工作認識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公開發(fā)布信息內容有待進一步充實,互動性有待提高;三是對主動公開信息規(guī)范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的標準和要求還有待進一步深化。
(二)改進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開業(yè)務培訓力度。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認識,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社會效果,提高人員素質和業(yè)務水平。二是認真補充完善公開目錄,逐步擴大公開內容。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進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和渠道,充分利用公開欄、電視、報紙、網絡等多種手段,從靜態(tài)的公開轉向動態(tài)的公開,從辦事結果的公開轉向辦事過程的公開。三是不斷總結經驗,完善工作機制,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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