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4日,廣東省“漁資打假”下鄉(xiāng)活動暨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檢查組對陽江市粵墾水產發(fā)展有限公司位于陽春市三甲鎮(zhèn)三葉農場的生產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發(fā)現該公司不能提供《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該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yè)法》第十六條第三款規(guī)定,我漁政大隊于2016年4月14日對其立案,并對該公司作出罰款10000元的處罰。當事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上繳罰款10000元,于2016年7月7日結案?,F將該案件在網上公示5天,從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止。
廣東省漁政總隊陽春大隊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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