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市第三次全國農(nóng)業(yè)普查領(lǐng)導(dǎo)小組辦公室
陽 春 市 統(tǒng) 計 局
2018年5月11日
農(nóng)民生活條件情況
第三次全國農(nóng)業(yè)普查對我市19.63萬農(nóng)戶的生活條件進行了調(diào)查,F(xiàn)將主要結(jié)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我市99.9%的農(nóng)戶擁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擁有1處住房的17.86萬戶,占90.9%;擁有2處住房的1.65萬戶,占8.4%;擁有3處及以上住房的0.09萬戶,占0.5%;擁有商品房的1.38萬戶,占7.7%。
我市農(nóng)戶住房主要為磚混和鋼筋混凝土結(jié)構(gòu)。住房為磚混結(jié)構(gòu)的16.83萬戶,占85.7%;鋼筋混凝土結(jié)構(gòu)的1.003萬戶,占5.4%。磚(石)木結(jié)構(gòu)的1.7萬戶,占8.6%。
表1 住房數(shù)量與結(jié)構(gòu)構(gòu)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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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萬戶 |
指標(biāo) |
全市 |
按擁有住房數(shù)量劃分構(gòu)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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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1處住房 |
91 |
擁有2處住房 |
8.4 |
擁有3處及以上住房 |
0.5 |
沒有住房 |
0.2 |
按住房結(jié)構(gòu)劃分構(gòu)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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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筋混凝土 |
5.4 |
磚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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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7 |
磚(石)木 |
8.6 |
竹草土坯 |
0.1 |
其他 |
0.2 |
擁有商品房戶數(shù) |
1.38 |
擁有商品房農(nóng)戶所占比重 |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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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飲用水
我市4.2萬戶的飲用水為經(jīng)過凈化處理的自來水,占21.3%;11.07萬戶的飲用水為受保護的井水和泉水,占56.4%;3.91萬戶的飲用水為不受保護的井水和泉水,占19.9%;0.105萬戶的飲用水為江河湖泊水,占0.9%; 0.0006萬戶飲用其他水源,占1.4%。
表2 飲用水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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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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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biāo) |
全市 |
飲用水來源構(gòu)成 |
|
經(jīng)過凈化處理的自來水 |
21.3 |
受保護的井水和泉水 |
56.4 |
不受保護的井水和泉水 |
19.9 |
江河湖泊水 |
0.9 |
收集雨水 |
0.003 |
桶裝水 |
0.03 |
其他水源 |
1.4 |
三、衛(wèi)生設(shè)施
我市使用水沖式衛(wèi)生廁所的17.55萬戶,占89.4%;使用水沖式非衛(wèi)生廁所的0.98萬戶,占5.0%;使用衛(wèi)生旱廁的0.25萬戶,占1.3%;使用普通旱廁的0.59萬戶,占3.0%;無廁所的0.26萬戶,占1.3%。
表3 按家庭衛(wèi)生設(shè)施類型分的住戶構(gòu)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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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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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biāo) |
全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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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沖式衛(wèi)生廁所 |
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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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沖式非衛(wèi)生廁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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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生旱廁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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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旱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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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廁所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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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擁有耐用消費品情況
我市平均每百戶擁有小汽車18.88輛,摩托車、電瓶車139.06輛,淋浴熱水器83.5臺,空調(diào)59.34臺,電冰箱84.23臺,彩色電視機104.80臺,電腦29.23臺,手機295.62部。
表4 主要耐用消費品擁有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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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biāo) |
單位 |
全市 |
小汽車 |
輛/百戶 |
18.88 |
摩托車、電瓶車 |
輛/百戶 |
139.06 |
淋浴熱水器 |
臺/百戶 |
83.50 |
空調(diào) |
臺/百戶 |
59.34 |
電冰箱 |
臺/百戶 |
84.23 |
彩色電視機 |
臺/百戶 |
104.8 |
按電視節(jié)目接收方式分的戶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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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接收 |
% |
38.9 |
衛(wèi)星接收 |
% |
55.9 |
電腦 |
臺/百戶 |
29.23 |
手機 |
部/百戶 |
295.62 |
上網(wǎng)手機比重 |
% |
54 |
注:按電視節(jié)目接收方式分的戶比重是指使用不同電視節(jié)目接收方式的戶占擁有彩色電視機戶數(shù)的比重。上過互聯(lián)網(wǎng)手機比重是指上過互聯(lián)網(wǎng)手機數(shù)量占登記戶擁有手機總數(shù)的比重。
五、主要生活能源
我市農(nóng)民做飯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的10.69萬戶,占54.4%;主要使用電的15.91萬戶,占81%;主要使用柴草的11.10萬戶,占56.5%;主要使用太陽能的0.02萬戶,占0.1%;主要使用煤的0.015萬戶,占0.1%;主要使用沼氣的0.26萬戶,占1.3%;使用其他能源的0.039萬戶,占0.02%。
表5 主要生活能源構(gòu)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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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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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biāo) |
全市 |
柴草 |
56.5 |
煤 |
0.1 |
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 |
54.4 |
沼氣 |
1.3 |
電 |
81 |
太陽能 |
0.1 |
其他 |
0.02 |
注:此指標(biāo)每戶可選兩項,分項之和>100%。 |
注:
1.住房:一般指有墻、頂、門、窗等結(jié)構(gòu),周圍有墻,能防風(fēng)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習(xí)慣,可供居住的窯洞、竹樓、蒙古包、帳篷、氈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內(nèi)。
2.做飯、取暖用能源:指住戶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沼氣、電、太陽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糞等。
3.部分?jǐn)?shù)據(jù)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著與分項合計不等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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